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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上海市:同一医保年度内,城保在职职工停止医保待遇后又恢复参加城保的,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如何扣减?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8-06-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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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同一医保年度内,城保在职职工停止医保待遇后,又恢复参加城保的,按实际停止待遇月数,在本医保年度已计入的个人帐户资金中予以扣减,不足扣减的,从下一医保年度计入资金中扣减。如恢复参保时已足额补缴了医保费,已计入的帐户资金不再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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