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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失业保险金上调至900元保持全省最高档次

文章来源: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10-14 09: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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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省政府同意,我市结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将失业保险金统一从每人每月830元上调至900元,为全省最高档次。该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对已按照原发放标准领取今年7月份以后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将按照新标准予以补发。
  对单亲有未成年子女特殊困难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在统一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基础上再增加40%,即增加360元。
  此次调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自2009年以来连续第6次上调,始终保持在全省最高档次。前三季度,我市已为178364人次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5亿元、医疗补助金3746万元,实现了按时足额全员发放。
  (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局失业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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