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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办事指南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10-19 10: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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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要求: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当月缴存人员不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转账支票;
  2、当月缴存人员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转账支票。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相关表格下载及填写说明
  相关业务问答:
  1、新成立的公司要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不是每个银行都可以办理?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必须到注册地或经营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开设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目前建设银行为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因此您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必须在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住房公积金汇缴资金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多久的时间?
  由于支票到帐、建行记帐及上传数据都需要时间,一般从你们单位去建行办理好汇缴手续后的3~5个工作日网上数据才能更新。
  3、单位有住房公积金及补充住房公积金两个账户,在汇缴的时候能否开一张支票还是要基本公积金一张,补充公积金一张分开填写呢?
  单位如果同时汇缴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可开具一张支票,不需分开填写两张支票。
  4、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目前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承担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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