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办事指南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不超过12个月)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10-19 10:45:51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申请范围:
  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
  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转账支票。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相关表格下载及填写说明
  相关业务问答
  1、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
  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区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补缴手续。
  (1)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转账支票。
  2、哪些情况下单位需要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遇以下情况时单位需要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1)单位遗漏为某一个或某几个职工缴纳一个月或多个月住房公积金的;
  (2)单位未足额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3)欠缴单位分批补足所欠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4)职工在外省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上海的;
  (5)单位因错误缴存需补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上海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超过12个月)办事指南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特殊补缴)办事指南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网上办理(年度)办事指南 上海市: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上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设立在单位)——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上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停缴——网上办理(待转出)办事指南 上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上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网上办理(从原单位转移到新单位)办事指南 上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停缴——网上办理(待销户)办事指南 上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网上办理(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办事指南 关于印发《上海市使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沪公积金〔2017〕32号)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日常)办事指南 上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从“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转移到录用单位)办事指南 上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办事指南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办事指南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