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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10-19 09: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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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范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信息有误且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本人原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确认账户为本人的相关证明,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正确的姓名和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等事项;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不具备申领身份证条件的,可以用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代替);
  3、委托办理的,受托人应当是委托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相关表格下载及填写说明:
  相关业务问答:
  1、身份证原件已丢失,是否可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来办理账户修改?
  不可以,必须是身份证原件。
  2、代办人不是直系亲属或配偶,新单位的经办人是否可以代办?
  目前账户在集中封存专户的,新单位的经办人不可以代办账户信息修改手续,必须是本人或者符合代办资格的委托人。
  3、身份证已过期,是否可以办理账户信息修改?
  已过期的身份证不可以办理账户信息修改手续。
  4、原来账户上的身份证号码是十五位,现在为十八位,是否需要修改?
  十八位的身份证号码是十五位身份证号码的升级,是通用的,无需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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