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办事指南

上海市:公积金重复账户合并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10-19 11:18:30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申请范围:
  个人拥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场所: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办理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经本人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单位出具的重复建立个人账户证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经本人签字认可的《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办理流程: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办理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时,各账户信息必须一致且在同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相关表格下载及填写说明
  相关业务问答
  1、重复账户合并的申请范围?
  个人拥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申请办理重复账户合并手续。
  2、重复账户合并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吗?
  可以委托他人代办,若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若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需要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办理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办理重复账户合并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经本人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单位出具的重复建立个人账户证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等材料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账户合并业务。
  (3)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专户”的提供经本人签字认可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到建设银行各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4、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不同单位是否可以合并?
  所有需合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在同一个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如在不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必须先将这些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同一个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然后再办理重复账户合并业务。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上海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