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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柳州市:转诊转院审批业务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11-27 21:05:31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部门名称 社保局
事项名称 转诊转院审批业务
服务对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办理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
办理条件 符合条件者
办理程序
第一步:三级定点医院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
第二步:医院医保办办理初审,医务科盖章。
第三步:医院医保办领取《转院证明》。
 
(注:经办理转诊手续到区内上级医院诊治后,因病情需转往自治区外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参保人员,凭转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及转诊意见,到社保局15—17号柜办理转诊手续。)
 
 
所需材料
1.《转诊转院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
2.医院疾病证明书(原件)
3.病史资料(复印件)
4.转院复查或转院连续治疗:原《转院证明》、原转往上级就诊医院疾病证明书及出院记录(复印件各一份)
 
联系方式 0772-2836357(社保局医疗保险待遇科);12333(劳动保障热线)
附件信息 此文档没有附件!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受理地点 柳州市北站路27号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点到5点
资料转递途径 个人资料送审
办理期限 常年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网上办理方式
系统名称  
链接地址  
资料转递途径 个人资料送审
办理期限 常年办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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