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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4-12-05 0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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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
  主办机构: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审批事项名称: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法律法规依据: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与管理办法》
  审批范围:实施海拉尔区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
  审批条件:
  (一)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三)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四)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五)床位数在10张以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事流程:   受理
  审查
  决定
  申报材料:1.设立申请书;
  2.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 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
  4. 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的养老机构,提供服务场所自有产权证明;租赁他人房屋举办养老机构的,租赁的房屋必须符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并提供5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提供出租方的房产证原件进行审验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案;将居住区住宅改变为养老机构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提供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材料;将农村牧区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改造为养老机构的,要提供蒙村房权证。
  5.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6. 《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8.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健康状况证明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9. 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
  10.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结时限: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收费项目:    无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免费
  咨询电话:   8217214
  投诉电话:   8217194
  受理地址:   新区市政府办公楼D区52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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