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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南阳市:市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审核报销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南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12-22 2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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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名称:市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审核报销
  二、办理依据:市委办《关于市直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暂行办法》(宛办〔2003〕33号文件)
  三、所需资料:
  (一)个人垫支医疗费的审核报销
  1、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专用发票;
  2、离休干部医疗专用处方。
  (二)异地居住及外诊病人医疗费的审核报销
  1、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专用发票;
  2、门诊治疗医药费处方;
  3、转诊转院审批表;
  4、出、入院证及诊断证明;
  5、医疗费用清单;
  6、病历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及时间分配:
南阳市:市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审核报销办事指南
  五、办理时限:
  政策规定:1、个人垫支医疗费报销,每季度末20-30号;及外诊医疗费报销,随时受理。
  服务承诺:按政策规定及时办理。
  六、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兴隆路人力资源大厦6楼603房间主办科室:6315795963178009(离休办)
  监督电话:63136209(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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