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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正式启动

文章来源: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2-05 06: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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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城镇居民经济负担,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我市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此次实施的居民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采取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的方式筹集,不再额外向城镇居民收费。参保居民保险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2015年度起付线为1.8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与以前的居民大额医疗保险相比,居民大病保险在筹资渠道、筹资标准、待遇支付、经办管理上均有很大程度改进,总体上看保障水平更高、抗风险能力更强、待遇支付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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