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金管[2015]23号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依据相关规定和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5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5200元(其中单位和个人分别为2600元),最低月缴存基数不得少于930元。以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5年第1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执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15年6月25日
本文地址:滁州市:关于公布2015年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的通知(滁金管[2015]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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