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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烟台市:二手房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文章来源: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10-09 21: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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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1)提取资料:首次提取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二手住房提供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首次提取在贷款发放一年后办理的,需另外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卡(本)交易明细原件。再次提取的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上次提取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提取人留存联,本次提取时间段内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卡(本)交易明细原件。上述《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留存联无法出具的,需重新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二手住房提供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和借款合同。(2)提取时限:首次提取在贷款发放后办理,在偿还贷款期内可每年提取一次,全部还清贷款的在还清贷款1年内提取一次。(3)提取额度:首次提取不超过购房首付款(二手住房不超过购房发票额扣减贷款额),再次提取的每次提取额不超过本次提取时间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还款本息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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