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常见问题

本溪市:我市从何时起停止住房无偿实物分配?

文章来源: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10-10 10:57:42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答:我市从2000年6月1日起停止住房无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并率先在全市由财政拨款的机关、团体和定额补贴的事业单位中执行。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单位一律停止自建和购买住房,逐步实现住房由无偿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转化。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本溪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