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市从2000年6月1日起停止住房无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并率先在全市由财政拨款的机关、团体和定额补贴的事业单位中执行。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单位一律停止自建和购买住房,逐步实现住房由无偿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转化。
本文地址:本溪市:我市从何时起停止住房无偿实物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