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湛江市:异地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文章来源: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11-12 11:11:47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参保人在异地公立医院、定点医院住院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先由参保人垫支,出院后,市区参保人到市社保局待遇核发科申请报销,各县(市)参保人到所属参保地社保局申请报销。报销所需资料:

①医疗发票

②住院小结或诊断证明

③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或门诊费用明细清单

④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的另需代办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没有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需提供湛江本地开户银行存折(储蓄卡)帐号复印件

⑥个人意外受伤住院报销需相关证明并经调查审批,治安、刑事案件或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报销另需公安、交警或法院的证明并经过审批。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湛江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