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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

关于调整淮南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文章来源:养老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5-12-31 13: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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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标准,按照市政府调整的2013年度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经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确定2015年度我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各为2961元/月,缴存额下限各为52元/月,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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