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市政府公布的2015年度淮南市最低工资标准,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确定2016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其中: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下限为135元/月;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下限为125元/月。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2015年12月30日
本文地址:关于调整淮南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的通知
关于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 2023-01-03
杭州《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图文) 2022-12-19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2022-12-19
关于调整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2022-10-12
佛山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办法 2022-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