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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

关于调整淮南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的通知

文章来源:养老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6-06-21 22: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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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标准,确定2016年度我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各为1783元/月,从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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