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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舟山市: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

文章来源: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2-04 21: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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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家庭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在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当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时,可提前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注销贷款抵押登记,申请转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转贷时,贷款所购的房产应取得房产证和土地证。申报资料:

(1)转贷借款人、配偶及其他共有权人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合同原件(各1份),由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清商业贷款凭证、申请转贷前银行还款明细记录(近二年内有3次以上逾期记录的不受理转贷)。

(3)由银行出具的借款人、配偶及其他共有权人《个人信用报告》。

(4)已办理注销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5)借款人用于归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卡复印件。

(6)异地贷款的,需提供借款人及配偶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和贷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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