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和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帮助和理解,您提出的咨询现告知如下:
若您本人与单位已经终止劳动关系,则需满足以下一种条件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①户口在十堰行政区域以外或口迁出十堰市的,需提供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②户口在十堰行政区域内的,需提供《失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登记时间为准满半年;③调离十堰市在外地就业的,需提供调令或外地用工合同,调入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④出境定居的,需提供出境定居批文或移民签证;⑤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的,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若您还有不清楚的请直接拨打十堰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外地加区号0719),也可在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在线咨询。
敬请您继续关心支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祝您身体健康、事业辉煌、家庭幸福、万事胜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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