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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舟山市:2017年公积金新政问答

文章来源: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5-02 09: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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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舟公积金委办[2016]14号)》文件中客户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中心进行了梳理,现就一些普遍性问题做一个解答。

1、问: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的,且尚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2017年来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享受60万元政策?

答:可以。但原先的公积金贷款必须在2016年年底前结清。

2、问: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的,2017年来申请贷款时尚有一套商业贷款未结清,那首付比例应该是多少?如已结清应是多少?

答:2017年申请贷款时,尚有一套商业贷款未结清的,首付比例为40%。如已结清,申请纯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20%,申请组合贷款首付比例为30%。

3、问:新政策出来之后,人才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还有吗?

答:没有影响。

4、问:新政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已办理的客户需要调整么?

答:已办理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不需要调整,这条政策是指新开户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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