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公积金缴存 |
办理部门 |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责任科室 | 归集科或各个管理部 |
设定依据 |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等三个实施细则的通知 遂市房管委〔2010〕3号 |
申请条件 | 第五条 遂宁市行政辖区内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 (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三)事业单位;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社会团体; (六)其它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 前款所列(一)——(六)统称单位,前款所称在职职工,是指在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未办理法定退休手续的内退职工及与原单位续存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办理材料 |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 2、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证书原件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5、职工工资花名册 6、职工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
办理流程 | 1.带上相关材料提交归集科审批 2.审批通过后在银行开户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流程图 第一步: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计算出本单位在职职 工个人及所在单位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制成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表。 第二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缴存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表进行备案。 第三步:缴存单位,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到指定银行专户,再到住房公积 金管理机构开具收款凭证。 第四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凭银行进账凭证和缴存单位提供的住房公 积金汇缴表册,进行住房公积金总账、明细账核算。 附:缴存申报审核表 |
相关表格 | 1、遂宁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申报审核表.xls(见附件1) |
办理形式 | 提交资料申请 |
办理地点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或各个管理部 |
法定期限 | 国家规定的办理期限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以各机构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为准,15:00~17:00是全年都包括的时间段 |
咨询电话 | 机构名称服务区域地址 联系电话: 市本级 船山区2234623 船山管理部 船山区2227309 安居管理部 安居区8664866 大英管理部 大英县7976902 射洪管理部 射洪县6680306 蓬溪管理部 蓬溪县5430811 |
投诉电话 | 2232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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