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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购买、建造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需要提供的资料

文章来源: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9-18 2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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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提取范围:购房人夫妻双方、建修人夫妻双方

2、提取次数: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因此房提取

3、提取金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费用的金额

购买、建造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需要提供的资料
职工本网站可下载或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领取《遂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一份,并填好表中内容,备齐相关资料,单位初审后,加盖单位公章。
提取提取证明材料提取申相关提示
原因(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请时间
本城购商品房①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盖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购房发票(购现房须提供产权证、不动产发票和契税发票)或付款收据; ③身份证; ④提取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和申请表。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办理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偿还贷款一年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本城购二手房①《存量房买卖合同》; ②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③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和不动产发票;④身份证; ⑤提取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和申请表。自取得房屋产权证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办理
本城外购商品房①提供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盖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过户后的产权证、不动产发票、契税发票或者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凭证; ③身份证; ④提取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⑤预售备案摘要(有网址可以查询备案信息)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办理
本城外购二手房①《存量房买卖合同》; ②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③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和不动产发票;④身份证; ⑤提取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和申请表。自取得房屋产权证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办理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在城镇国有土地上:①建造自住住房凭县(区)及以上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证》;②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凭县(区) 及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鉴定证明、规划及建设管理部门批准文件。2、在农村集体土地上:①建造自住住房凭县(区)及以上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和《集体土地使用证》;②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还应凭农村房屋安全管理机构的证明。3、身份证;4、提取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自审批文件批准后,一年以内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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