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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西安市:失业人员怎么提取公积金?

文章来源: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8-02 20: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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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要了解的内容如下:符合以下条件即可提取:连续失业两年以上

一、提取条件和对象: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二、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三、所需资料: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连续两年以上失业证明,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反映截至当前已连续失业两年以上)。

3.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四、注意事项:

1.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否则应当先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2.提取人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3.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4.办理公积金提取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否则应当先由所在单位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5.已办理“公积金冲还贷”签约的职工,应当先办理“公积金冲还贷”解约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6.在申请提取前,应当先在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办理银行卡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都应与提供的本人有效证件一致,提取资金应当转入该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7.所需资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8.委托书可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9.公积金中心对于无法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有权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部门应予配合。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中心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五、办理流程:职工申报资料——经办岗初审、录入——复核岗复核——转账

六、办理机构:公积金提取业务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

七、咨询电话:12329

附表一

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书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委托(身份证号码:)前往贵中心代为办理公积金提取(转移)事宜,委托时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请予以接洽。

委托人:

年月日

祝您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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