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 九级伤残待遇: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期满可以终止。
待遇共三部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基金支付。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9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金支付。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9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可提供与工作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属市或区县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如有问题,请具体与单位所属仲裁机构联系。西安市各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http://www.xahrss.gov.cn/info/ilist.jsp?tm_id=60&cata_id=109&info_id=12553,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