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政策

通辽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文章来源:通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9-14 20:50:35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建金管[2011]9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各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1]169号),现就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1年7月7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85%上调至3.10%。

二、从2011年7月7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70%上调至4.9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4.25%上调至4.45%。

三、从2011年7月7日起,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

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附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当年缴存

0.50

0.50

上年结转

2.85

3.10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4.20

4.45

五年以上

4.70

4.90

三、试点项目贷款

按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利率上浮10%

同前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通辽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