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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办事指南

通辽市: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指南

文章来源:通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9-14 20: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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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取范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

1、退休、退职的。

2、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且本人申请销户的。

3、因企业转制,职工买断工龄一次性安置的。

4、户口迁出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包括出境定居)的。

5、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程序

1、职工持提取材料到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2、管理中心对提取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提取条件的,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予以受理。

3、管理中心原则上受理当日办理,不能当日办理的,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职工能否提取。

4、准予提取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5、管理中心按提取金额划款到职工本人银行账户或单位账户(死亡提取)。

三、提取要求

1、职工或其配偶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清还的,只允许以转账方式优先清还贷款本息;

2、职工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或办理对冲还贷的,不允许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3、公积金专管员办理的,提取时另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所需复印件均为a4纸,身份证正面及银行卡正面复印到一张纸,复印件字迹、印章清晰,易辨认。|

四、提取材料

(一)退休、退职

1、职工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复印件1份。

2、退休、退职证(审批表)或养老金领取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二)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且本人申请销户

1、职工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复印件1份。

2、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三)企业转制买断工龄一次性安置的,提供企业转制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人事劳动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买断工龄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户口迁出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包括出境定居)

1、职工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复印件1份。

2、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定居地出具的定居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五)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1、职工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复印件1份。

2、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原件,复印件1份。

3、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六)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单位专管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死亡职工身份证(注销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3、死亡证明(火化证)原件,复印件1份

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提供身份证、继承关系证明(受遗赠关系)及银行卡原件,复印件1份;继承权公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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