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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如何办理公积金汇缴、补缴

文章来源:通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9-14 20: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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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2、付款票据(现金、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存入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的账户-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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