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脱贫攻坚到了攻城拔寨、决战决胜的阶段,需要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特困人员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山东民政部门立足新形势,探索用新视角看工作、新手段抓落实、新办法解难题。
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三个聚焦”
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民政工作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特困人员是困难群众和兜底保障对象中最困难、最脆弱的群体,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直接体现,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直接体现。今年,山东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科学定标、做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调查、全面规范签订照料护理协议、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到挂图作战、倒排工期。9月初,省民政厅召开社会救助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交流经验,形成上下同频共振、各地比学赶超的氛围。
实施精准救助,狠抓政策落实
摸底排查,做到底数精准。底数精准是精准救助的基础,也是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生命线”。一是摸清“保障”的底数。省民政厅指导各地开展全面摸底排查,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防止“漏保”。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纠正不尊重个人意愿将特困人员人为纳入低保的做法,防止“错保”。截至9月底,全省共保障特困人员23.6万人。二是摸清“自理状况”的底数。省民政厅指导各地动态开展专业的自理状况评估,实施分类保障。三是摸清“供养需求”的底数。经调查,全省有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4022人,计划2019年集中供养2894人,2020年集中供养1128人,全面掌握了分散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
科学定标,精准施保,不断提高供养水平。省民政厅指导各地科学制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按照三档确定,济南等5个市将照料护理标准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挂钩,部分市与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挂钩。今年,山东还将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标准,提高特困人员省级补助标准列入了省委“民生20件实事”。
着力提高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做到目标精准。围绕到2020年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50%的目标,省民政厅指导各地多措并举,着力提高集中供养能力。如宁津县和潍坊市滨海区创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专门收住失能特困人员。同时,完善社会救助购买服务机制,购买公办、民办医疗机构和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养老机构服务,经费不足部分由财政负担,如东平县对每名失能特困人员财政补贴1万元购买医疗机构服务。去年,省民政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出台《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将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和特困供养机构托管等明确写入了文件,省财政厅据此完善了购买服务目录。截至9月底,全省5.7万名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中有2.6万人实现了集中供养。
优化服务流程,强化精准监督。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委托下放审批权。今年9月,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意见》,试点将包括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权在内的救助审批全面下放到乡镇(街道),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二是实现了信息化动态管理,做到“一数一源”。开发全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将特困人员的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实现了业务网上办理。特困人员数据与财务台账、财政系统实现了数据对接,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本通”社会化发放,实现了“一数一源”。三是强化监督,确保落实。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检查中,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情况、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推动政策落实。
提质增效防风险,让分散供养更有温度
分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是当前社会救助工作的短板、弱项和风险点,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堵塞漏洞。省民政厅对各市提出分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5有”的要求和标准,即有照料护理协议、有服务标准、有定期巡访、有动态管理、有应急预案。围绕落实“5有”的工作目标,各地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办法。一是县级统筹照料护理费用,统一购买服务。如郓城县打造“没有围墙的敬老院”,购买专业服务配备车辆和人员,为全县6000余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服务。二是县级安排专项经费购买服务。如青岛市黄岛区和潍坊市峡山区,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当地养老服务平台,黄岛区提出了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乐、助急的“6助”服务标准。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分散特困人员服务。如荣成市统筹社工、志愿服务资源,做到“有序参与”;青岛市城阳区组建社工“海鸥服务队”,帮助特困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此外,山东省级财政今年安排1.6亿元资金,支持基层开展“农村幸福院+周转房”试点,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老年人提供服务。(作者单位:山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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