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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失保金期间重新就业再失业的,还能领失保金吗?

文章来源:四川人社 发布日期:2020-03-15 21: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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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详情张某2018年3月份失业后申请了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15个月失业保险金。2018年6月,张某的朋友给他安排了一份只能做3个月的临时库房管理员工作,给张某支付一定报酬且为其参加失业保险。

与此同时,张某仍在空闲时间寻找其它工作。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知情后从6月起停发了张某的失业保险金。请问如果张某3个月后再失业,还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请说明理由。

解答分析可以继续领取。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本案例中的张某如果在工作3个月后再次失业,还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来源:四川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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