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政协副主席、民政局局长 王振祥
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力开展颐养社区建设,持续加强养老服务制度和治理能力建设,让广大老年人在“听得见乡音,遇得见熟人”的熟悉环境里享有高质量居家养老服务,减少了他们到综合性养老机构中产生的孤独感和畏惧感。在2019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情况的通报中,扬州市养老服务名列全国第二。扬州的颐养社区建设主要是抓住了四个关键。
构建养老服务支持体系
加强规划引领。市政府先后印发《扬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扬州市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专项规划》《颐养社区建设总体方案》,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养老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夯实制度保障。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明确提出实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三大工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形成监督管理、社会评价、行业准入、服务满意度调查等管理闭环,完善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目录、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扬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目前在征求意见。
完善配套支撑。市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聚焦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医养深度融合、长期护理险等重点领域,相继出台配套文件,鼓励医疗机构开设养老服务,形成了相互衔接的颐养社区建设政策体系。
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加快“10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以“公园+养老”“医疗+养老”“小区+养老”方式布局养老服务设施,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的养老服务需求,让广大老年人在公园旁养老、在医院边养老、在小区里养老,形成扬州特色的养老服务品牌。创新推行在新建小区建设一定规模和等级的嵌入式、自持型养老设施建设,在大型生态体育公园周边配建20%以上的养老设施。
加强颐养示范社区建设。按照“环境优美、居住舒适、设施齐全、服务完善、文明和谐”要求,落实养老服务用房配置,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社区适老化改造力度,全市建成64个颐养示范社区;打造14个街道中心厨房,构建了市区全覆盖的“中心厨房+助餐点”配餐助餐服务网络。配备15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在街道层面开展“养老顾问”试点,为老年人提供入住机构、居家养老、老年福利等政策咨询和服务指导。
加大区域性养老设施建设。在农村地区推动农村敬老院布局调整与优化,根据人口集中、产业集中的原则,统筹考虑集镇未来发展与规划,打造一批重点镇、中心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城区推进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优化,扩大社会投资,构建机构与社区、居家融合发展的服务格局,打造一批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强化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加强城市老人关爱服务。建立居家探访制度,面向居家的独居、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和帮扶服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范管理,既扶持设施持续良性运营,又保障基本养老服务的公益性,维护老年人的切身权益,向老年人提供无偿、低偿和有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探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合格供应商制度,由“给老年人送服务”向“老年人选服务”转变。
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结合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双改造、双提升”工程,建成6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6家敬老院实行公建民营。开展全市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实现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60%以上。
推进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让养老设施充分发挥服务作用。培育和引进一批有品牌影响力、有优质信用、有良好经验的社会化养老服务运营机构,通过连锁化运营的方式实现颐养社区与养老机构的专业化运营,在更大范围内整合资源,减少因规模小导致效益差问题。
提升健全养老服务保障机制
强化政府托底功能。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协同效应,提高老年人服务保障水平。每年为超过16万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其中90-99周岁老年人尊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30元-260元。推进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确保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占比达10%以上。为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设施和床位进行适老化改造,今年全市共梳理出老年人住宅适老化改造1871户。
加大服务监管力度。加强老年人基础信息库和养老服务监管系统建设,打造12349服务热线、网站、“我的扬州”APP三位一体的便捷服务模式,提升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达标改造工作,全市养老机构食堂持证率100%、“明厨亮灶”实施率100%、消防安全达标改造率100%。
加强专业人才培育。聚焦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问题,落实养老护理员入职奖励和岗位津贴制度,联合扬州大学医学院连续8年开展护理员培训和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轮训,开展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扩展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助浴、康复训练、健康指导等专业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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