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潍坊高新区成立于1992年,是国务院首批设立的国家级高新区之一,面积123平方公里,截止2020年底户籍人口数22.9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2.2万人。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养老机构6家(含医养结合型3家),总床位数124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数1034张;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6处,照料床位数85张。初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正逐步朝着产业化、专业化和连锁化的方向发展。
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5号)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章。
3.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设置标准。
4.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潍坊市民政局等7部门印发《关于依法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后登记备案监管工作的通知》(潍民字〔2019〕19号)文件要求,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依法实行登记备案管理。
办理部门:潍坊高新区软环境局社会福利科。
办理地址:高新区健康东街6699号管委会办公大楼528室
联系电话:0536-8690605 。
本文地址:潍坊高新区养老院投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