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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养老院投资指南(2021年)

文章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2-08-04 16: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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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环境简介

成都市新津区位于四川盆地西部、成都市南部,形似“超级绿叶”,古有“南方丝绸古道第一站”之誉,今有“成都南大门”之称。幅员面积330平方公里,辖4镇4街道,常住人口39万。当前,新津正加快建设“成南新中心、创新公园城”。

区位优越,交通便捷:距离市委市政府24公里,距离天府新区核心区20公里,是天府新区西翼中心,属于成都市一刻钟经济圈。距离双流国际机场18公里,天府国际机场58公里,位于双机场交通要道。新津在成都近郊中率先迈入地铁时代,地铁10号线在新津设站7座,于2019年通车,地铁12号线和21号线也将过境新津,境内已形成国道、快速路、高速路、铁路、高铁、地铁等多元化交通体系,便捷的轨道交通、城市公交和空港口岸,使新津成为成都南部重要的“门户枢纽城市”。

山水相融,底蕴丰厚:新津“两山相拥、五河汇聚”,自然地理形态多样,“五河一江”流经新津长度超过70公里、岸线长度约150公里。境内有白鹤滩国家湿地公园、红石涵养湿地、羊马河湿地、百溪堰湿地,以及老君山森林公园、天府明珠公园、骑龙湖公园,国家4a级景区花舞人间和斑竹林公园,被誉为“长江上游文明之源、中华文明之光”的成都平原史前文明——宝墩遗址,坐落于此。先后被评为四川省旅游强县、国家生态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当前,已规划33平方公里城市绿心,建设三级绿道体系,联通湿地资源、城市空间和产业功能区,以生态视野打造山水林田湖城生命共同体,着力构建“两山对望、绿心缝合、六水涵养”的生态骨架体系,加快呈现“城市建在公园里,城市无处不公园”的公园城市示范区。

产业发达,活力迸发:全域纳入成都“南拓”区域和成都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2019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74.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85.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4.2亿元。连续6年位居四川省十强县行列,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县域经济发展强县,位居全国中小城市投资潜力百强县市第13位、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第51位、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县第78位。当前,正依托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中国天府农业博览园、天府牧马山国际商旅区、新津梨花溪文化旅游区“两园两区”,着力构建以智能交通装备、绿色食品、智能家居、文创旅游、新商贸、新商旅、博览农业、高科技农业、休闲农业为主导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服务优良,环境优越:创新构建“1+4+n”智慧服务体系,组建区智慧治理中心、设立4个产业功能区智慧服务分中心、建立n个社区智慧服务末梢单元,搭建“数据+平台+应用”公园城市数字底座,将70项法人事项、202项自然人事项下沉办理,推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跨区域通办,实现企业办事不出功能区、群众办事就在家门口。大力推行工业项目“零审批”,项目从注册到开工最短可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创造了银隆项目从落地到竣工投产180天的“成都速度”。是成都市唯一的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县。被评为中国民营经济最佳投资县。

机遇叠加,潜力无限:当前,新津1460多年的辉煌建县史划上了圆满句号,开启了“以区为治”的历史新纪元,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多重发展机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使新津进入更为重要的战略区位;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成南四区(县)共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使新津迈向更为前沿的发展梯队;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使新津获得更多先进要素的加持赋能。

当前,全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机构建设稳步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不断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持续深化。今后一个时期养老服务领域的重点发展方向主要是:推动现有养老服务设施转型升级,建设专业化医养结合机构,打造品牌化连锁化居家养老服务、互联网+养老,提升养老服务专业护理人才培育等。

二、投资类型

养老服务机构包含以下三类:

1.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护理服务的机构,其名称行业表述可以为“养老院”“养护院”“颐养院”“长者照护之家”“老年公寓”等,业务(经营)范围统一核定为“机构养老服务业务”。

2.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是指从事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活动的组织,其名称行业表述可以含有“社区”字样,如“社区养老服务”“社区老年照护服务”等,业务(经营)范围统一核定为“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托养、居家照护等社区养老服务业务”。

3.综合养老服务组织。综合养老服务组织是指同时从事养老机构业务、社区养老服务等活动的养老服务机构,其名称行业表述可以更为宽泛,如“养老服务”“为老服务”“老年服务”等,业务(经营)范围统一核定“机构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托养、居家照护等综合养老服务业务”。

投资养老服务机构的方式包括以下五类:

(一)投资并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基建部分建设;

(二)投资并参与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与维护;

(三)投资并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养老项目;

(四)投资并承接政府已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

(五)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投资形式。

三、投资要求

在正式投入运营之前,投资人应当按照养老服务机构基本运营条件和相关标准,做好机构场所、设施设备、人员队伍等各项准备工作,并在依法登记或取得营业执照后30个工作日内到民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依法规范开展服务。为避免多走弯路,建议提前请资源规划、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指导,重点做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场所卫生和医疗机构设置等问题。

四、申请条件

(一)举办人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三)有符合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四)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五)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五、办理程序

(一)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自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发布之日起,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实行备案管理制。已经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且在有效期的仍然有效,设立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再换发许可证。

(二)法人登记工作

1.公益性养老机构。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举办者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符合事业单位登记条件的,在机构编制部门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符合社会服务机构登记条件的,在区行政审批局依法办理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区行政审批部门履行登记管理职责,区民政部门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

2.经营性养老机构。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举办者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在区行政审批部门依法办理登记。举办者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的,其登记行业表述应注明为老年人提供养护服务,业务(经营)范围统一核定为“养老机构”。区民政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通过信息推送、信息共享等机制,掌握本区域内养老机构企业法人登记信息。

(三)备案登记工作

1.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须到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进行备案(备案材料内容详见附件)。

2.区民政部门在接待举办者政策咨询时将告知其备案要求,提供备案材料样张、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以及网上下载渠道,引导做好备案相关工作,以便完成法人登记后能及时、有效、安全地提供养老服务。区民政部门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在获知本辖区内企业法人登记的养老机构信息后,应主动告知其备案要求,督促引导其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3.举办者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填写备案材料。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收到备案材料受理,对于材料不全的举办者应告知其补全材料后备案,对材料齐全者应于5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案回执,提供备案回执的同时,应告知举办者养老机构运营基本条件、本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监管制度等。

4.养老机构备案登记将作为其享受床位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对于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未进行备案登记的养老机构,区民政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要加强提醒联络和督促指导。提醒后仍未备案的将不列入床位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支持范围,达不到备案条件的不能继续运行。

六、联系方式

成都市新津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联系地址:成都市新津区太升东街49号

附件: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2.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3.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4.备案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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