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上海市:参保人员就医有何规定?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8-06-04 00:00:00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参保人员门诊可以在全市的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院)就医;因病情需要转诊到二、三级医院就医的,须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院)办理转诊。急诊和住院医疗可在本市所有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门诊可以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就近就医。住院仍按现行的划区定点、按需转诊办法,由市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具体操作。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上海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