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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上海市:镇保参保人员因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支付?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8-06-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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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小城镇医保对参保人员因工伤、职业病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镇保基金起付标准,且低于镇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的部分,由镇保基金支付50%,其余部分以及有关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支付。因工伤、职业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从工伤基金支付(沪人社医发(201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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