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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上海市:地方附加医保基金支付哪些医疗费用?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2-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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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缴纳的地方附加医保费,构成地方附加医保基金。附加基金用于支付符合医保规定的下列医疗费用:
  (1)在一个医保年度内,职工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以及门诊大病或者家庭病床医疗,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
  (2)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个人医疗帐户当年计入资金用完后,个人自负到规定的额度后,职工门诊急诊(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大病除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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