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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上海市:个人帐户资金可以支付哪些医疗费用?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2-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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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下述医疗费用可由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
  (1)个人医疗帐户当年计入资金的支付范围是:门诊急诊医疗费、急救车中的急救费和在定点零售药店按医保有关规定购买的药品费用。.
  (2)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的支付范围是:①门诊自负段医疗费用以及由附加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内的医疗费用;②住院、急诊观察室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和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自负的医疗费;③门诊大病、家庭病床医疗中个人自负的费用;④在定点零售药店按医保有关规定购买的药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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