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郑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 发布日期:2014-09-23 11:26:08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办理事项
  新增参保人员
  申报材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张一寸白底彩照
  (2)《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表》(表一)
  (3)填写《郑州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情况登记表》(表二)。
  受理条件
  具有郑州市城镇户籍且参保人员在参保系统内无参保记录,或原记录为退保(终止参保状态)
  办结时间
  审核通过即办结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办事处或者社区
  政策依据
  1、《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7】4号;
  2、《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07】2号;
  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郑政【2008】1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
  5、《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0】22号;
  6、《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1】8号
  7、《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新生婴儿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充通知》郑人社医疗【2011】13号;
  办理事项
  居民医保续保
  申报材料
  (1)户口簿(原件)、社会保障卡;
  (2)填写《郑州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更申报表》。
  受理条件
  具有郑州市城镇户籍且参保人员居民医保为停保状态
  办结时间
  审核通过即办结
  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一楼东9-12号窗口
  政策依据
  1、《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7】4号;
  2、《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07】2号;
  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郑政【2008】1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
  5、《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0】22号;
  6、《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1】8号
  7、《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新生婴儿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充通知》郑人社医疗【2011】13号;
  办理事项
  居民医保停保
  申报材料
  (1)户口簿(原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2)《郑州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更申报表》(表三)
  受理条件
  参保人的居民医保必须为正常参保状态,本人凭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办理,代办时凭双方身份证,及停保人社会保障卡。
  办结时间
  审核通过即办结
  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一楼东9-12号窗口、户籍所在办事处或社区
  政策依据
  1、《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7】4号;
  2、《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07】2号;
  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郑政【2008】1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
  5、《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0】22号;
  6、《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1】8号
  7、《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新生婴儿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充通知》郑人社医疗【2011】13号;
  办理事项
  居民医保退保
  申报材料
  (1)死亡退保: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社会保障卡;
  (2)移居国外退保:相关证明、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户口迁出郑州市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
  (4)填写《郑州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更申报表》(表三)
  受理条件
  退保时,居民医保必须为正常参保状态;出国和户口迁出代办的,凭相关证明外,还需代理人身份证
  办结时间
  审核通过即办结
  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一楼东9-12号窗口、户籍所在办事处或者社区
  政策依据
  1、《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7】4号;
  2、《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07】2号;
  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郑政【2008】1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
  5、《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0】22号;
  6、《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1】8号
  7、《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新生婴儿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充通知》郑人社医疗【2011】13号;
  办理事项
  市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
  申报材料
  户口簿(原件)
  受理条件
  转制时,职工(个体)医保为停保且不欠费状态
  办结时间
  审核通过即办结
  办理地点
  每年7月1日-12月20日,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一楼东9-12号窗口
  政策依据
  1、《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7】4号;
  2、《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07】2号;
  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郑政【2008】1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
  5、《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0】22号;
  6、《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1】8号
  7、《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新生婴儿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充通知》郑人社医疗【2011】13号;
  办理事项
  变更基本信息
  申报材料
  (1)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低保、残疾或低收入信息:低保证、残疾证、低收入家庭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社会保障卡。
  受理条件
  参保人必须为居民医保正常参保状态
  办结时间
  审核通过即办结
  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一楼东9-12号窗口、户籍所在办事处或者社区
  政策依据
  1、《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7】4号;
  2、《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07】2号;
  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郑政【2008】1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
  5、《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0】22号;
  6、《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1】8号
  7、《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新生婴儿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充通知》郑人社医疗【2011】13号;
  办理事项
  区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
  申报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
  (2)《郑州市区职工医疗保险转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跨区转移通知单》
  (3)《郑州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更申报表》(表三)。
  受理条件
  正确填写个人信息,由转入单位盖章后(单位不存在除外),到区社保经办机构盖章,区社保经办机构转出职工信息后,到市社保地经办机构转居民医保(原中原区职工视同市职工医保)
  办结时间
  审核通过即办结
  办理地点
  每年7月1日-12月20日,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一楼东9-12号窗口
  政策依据
  1、《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7】4号;
  2、《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07】2号;
  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郑政【2008】1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
  5、《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0】22号;
  6、《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1】8号
  7、《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新生婴儿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充通知》郑人社医疗【2011】13号;
  办理事项
  居民医保转区职工医保
  申报材料
  (1)凭转移通知单办理;
  (2)填写《郑州市城镇居民(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转区职工医疗保险跨区转移通知单》
  受理条件
  正确填写个人信息,由转入单位盖章后并正确填写单位参保编号,到转入区社保经办机构盖章后,到转市社保地经办机构盖章并转为区职工医保(原中原区职工除外)
  办结时间
  审核通过即办结
  办理地点
  每月5日-20日,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一楼东9-12号窗口
  政策依据
  1、《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7】4号;
  2、《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07】2号;
  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郑政【2008】1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
  5、《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0】22号;
  6、《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1】8号
  7、《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新生婴儿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充通知》郑人社医疗【2011】13号;
  办理事项
  家庭分户、合并
  申报材料
  (1)户口簿、社会保障卡;
  (2)《郑州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更申报表》(表三)。
  受理条件
  参保人必须为居民医保正常参保状态
  办结时间
  审核通过即办结
  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一楼东9-12号窗口
  政策依据
  1、《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7】4号;
  2、《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07】2号;
  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郑政【2008】1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
  5、《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0】22号;
  6、《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1】8号
  7、《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新生婴儿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充通知》郑人社医疗【2011】13号;
  办理事项
  学生转家庭
  申报材料
  (1)户口簿(原件)、社会保障卡;
  (2)填写《郑州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更申报表》(表三)
  受理条件
  参保人必须为学校集体参保状态
  办结时间
  审核通过即办结
  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一楼东9-12号窗口
  政策依据
  1、《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7】4号;
  2、《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07】2号;
  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郑政【2008】1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
  5、《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0】22号;
  6、《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1】8号
  7、《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新生婴儿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充通知》郑人社医疗【2011】13号;
  办理事项
  大学生医保参保登记及续费
  申报材料
  (1)打印申报名单并盖章;
  (2)申报电子数据报盘
  受理条件
  由学校统一申报
  办结时间
  每年9-12月受理
  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一楼东9-12号窗口
  政策依据
  1、《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7】4号;
  2、《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07】2号;
  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郑政【2008】1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
  5、《关于驻郑院校全日制大中专学生参加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豫劳社医疗【2008】10号;
  6、《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9】126号;
  7、《关于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的意见》豫人社【2009】388号
  8、《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2009】207号;
  9、《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豫政办【2009】126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办文【2009】70号;
  10、《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0】22号;
  11、《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1】8号
  备注
  1、居民医保新参保登记,粘贴一寸白底彩照,由社区统一申办社会保障卡。居民在银行缴纳居民医保费。
  2、居民可以就近在中原分局办理2-10项业务。
  3、原中原区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按照第5项“市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办理。
  4、居民医保转原中原区职工医保由中原分局直接办理居民转职工手续。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郑州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