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大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

文章来源: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10-08 16:24:21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一、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1、具有大庆市区城镇户籍的居民;各类全日制大中小学校的在校学生;
  2、市区农村户籍的非从业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可参加户籍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从市区外迁入的城镇成年居民和18周岁以下非在校未成年居民,户口迁入1年后方可办理新参保手续;
  4、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落户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报销所发生的住院费用。
  二、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1、未成年人:普通居民每人每年缴纳80元;低保、重度残疾居民每人每年缴纳38元。
  2、成年人:普通居民每人每年缴纳398元;低保、重度残疾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16元。
  三、城镇居民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1、参保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及2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大庆市区城镇低保人员还需持《低保证》和民政局出具的《缴费资助单》到社区进行认证后参保。
  2、参保人员到所居住的社区工作站就近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3、大中小学校在校学生每年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大庆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