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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潮州市:养老(失业)保险历史补录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潮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11-18 20: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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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失业)保险历史补录办事指南

受理科室:信息审核科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权级别

市直

办事依据

1.《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粤府〔1993〕83号);2.《关于使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有关问题的通知》(潮社保〔1994〕11号);3.《潮州市职工社会失业保险规定》(潮府〔1994〕53号)。

办事对象

2003年1月1日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失业)保险人员

办理条件

按规定参加养老(失业)保险单位的在册职工

所需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申请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册表》;3.《单位欠缴养老(失业)保险明细表》。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业务表格

《申请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册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窗口办事流程

1.由参保人本人或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将所需材料交经办人员核实;2.经办人员查实、核对手册登记的数据正确后,录入该员2002年12月底前的养老(失业)保险缴费记录;3.经办人员对录入缴费情况进行确认操作。

网上办理流程

暂未开通

权力运行流程

受理(8号、10号窗口)—确认(8号至10号窗口)

办事窗口

城新路怡景大厦5楼社保经办大厅8号、10号窗口(0768-2357593)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0768-227519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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