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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特殊门诊待遇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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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科室:结算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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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非行政许可事项 |
事权级别 |
市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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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1.《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潮府〔2011〕33号);2.《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暂行办法》(潮人社〔2011〕330号);3.《关于修改<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潮人社〔2012〕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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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对象 |
参保人员患有符合规定范围的指定慢性病或特殊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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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参加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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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1.参保就医凭证;2.病历证明及相关资料;3.近期免框一寸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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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
当日 |
法定期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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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表格 |
《潮州市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体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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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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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事流程 |
1.参保人员应携带上述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领取《潮州市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体检表》(下称体检表);2.参保人员凭《体检表》到指定的诊断医院进行体检鉴定,符合诊断标准的,医保经办机构应在《体检表》上填写审批意见、加盖公章存档备查,并打印受理回执交申办人作为办理门诊记帐手续或报销手续的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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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
暂未开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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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流程 |
受理(7、8、9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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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窗口 |
城新路怡景大厦1楼结算科(0768-2357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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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
监督电话 |
0768-2275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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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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