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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缴费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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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科室:保险关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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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非行政许可事项 |
事权级别 |
市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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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1.《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潮府〔2011〕33号);2.《关于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人员缴纳医保费有关问题的意见》(潮社保〔201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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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对象 |
参保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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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单位的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未满20年(国有、国有控股和县以上集体企业改制、破产、关闭的,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可参照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费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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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缴费审核表》(一式二份);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缴费人员明细表》(一式二份,需提供电子表格);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资料明细表》(一式二份);4.一次性缴费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按人员社保编号顺序排列);5.距退五年内的需提供政府批准改制等有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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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
当月 |
法定期限 |
当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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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表格 |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缴费审核表》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缴费人员明细表》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础资料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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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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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事流程 |
1.按要求填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缴费审核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缴费人员明细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础资料明细表》,并提供相关资料;2.每月15号前报送社保局经办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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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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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流程 |
受理(2号窗口)—审核(陈伟杰)—审批(杨佳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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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窗口 |
城新路怡景大厦5楼社保经办大厅2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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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
监督电话 |
0768-2275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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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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