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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潮州市:单位首次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潮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11-18 20: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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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首次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受理科室:保险关系科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权级别

市直

办事依据

《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潮府〔2011〕33号)

办事对象

参保单位

办理条件

当月已在地税局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险种

所需材料

1.首次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申请书;2.《潮州市单位职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呈批表》(一式三份);3.《在职(退休)人员明细表》(一式三份,需提供电子表格);4.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需按人员社保编号顺序排列);5.当月地税已缴费的完税凭证;6.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承诺期限

当月

法定期限

当月

业务表格

1.《潮州市单位职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呈批表》;2.《在职(退休)人员明细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窗口办事流程

1.参保单位递送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申请书,并按要求收集报送所需材料;2.每月10号前报送社保局经办窗口,节假日不顺延。

网上办理流程

权力运行流程

受理(2号窗口)—审核(陈伟杰)—审批(杨佳明)

办事窗口

城新路怡景大厦5楼社保经办大厅2号窗口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0768-227519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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