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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潮州市: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潮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11-20 21: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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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受理科室:保险关系科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权级别

市直

办事依据

1.《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部令第1号);2.贯彻实施《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社保函〔1999〕118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办事对象

参保单位

办理条件

已办理税务和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2.地方税务局核发的《变更税务登记表》(复印件一份);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单位提供主管部门核准变更的文件依据和变更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许可证(复印件一份);4.企业、个体户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5.变更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的提供新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6.《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7.复印件要求A4纸规格并加盖参保单位公章。

承诺期限

当日

法定期限

当日

业务表格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窗口办事流程

1.单位填报《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持所需材料到社保局经办窗口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手续;2.经办人员处理后,发还《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和《社会保险登记证》。

网上办理流程

权力运行流程

受理(7号窗口)

办事窗口

城新路怡景大厦5楼社保经办大厅7号窗口(0768-2351702)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0768-227519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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