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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潮州市:市属范围内转移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潮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11-18 20: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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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属范围内转移办事指南

受理科室:保险关系科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权级别

市直

办事依据

办事对象

参保人员

办理条件

本市流动,在转入地已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所需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承诺期限

法定期限

业务表格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窗口办事流程

1.申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向转入地社保局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转入地社保局审核同意,开具《同意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联系函》;2.申办人持《同意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联系函》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转出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3.申办人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转入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网上办理流程

暂未开通

权力运行流程

受理(5、6号窗口)

办事窗口

城新路怡景大厦5楼社保经办大厅5、6号窗口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0768-2275199

备注

如是1998年6月前参保的,须先办理视同缴费账户核定和建账手续,再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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