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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韶关市:社会保险关系办事指南之应参保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

文章来源: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12-10 17:30:00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1、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劳社办[2006]298号)
  2、提供资料:
  (1)关于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说明;
  (2)填写《补缴保险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3)证明该职工与本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原始材料;
  (4)当地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4、办理窗口:各社保服务大厅经办窗口,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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