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淮北市:参保患者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有哪些规定?

文章来源: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1-17 17:08:43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参保职工原则上必须到定点医院就诊。但确因病情需要必须转诊、转院的,经当地外转审定医院(最高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认后,可以转往上一级公立医院治疗,治疗结束后到所转淮北医院报销医疗费用。对转诊患者实行定时间、定检查项目、定就诊医院、定诊疗费用的“四定”制度。
  外地就诊医院:转诊转院的医保定点医院由原来的8家增至41家,涉及北京积水潭医院、上海交通大学第六附属人民医院、南京军区总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合肥市精神病医院等地市知名医疗机构。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淮北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