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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淮北市:医疗费用可报销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三个目录” 范围是哪些?

文章来源: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1-17 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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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分甲乙类。西药部分甲类药品品种349个,乙类药品品种791个;中成药部分甲类药品品种154个,乙类药品品种833个。甲类药品由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乙类由医疗保基金支付95%费用。甲类药品由国家规定,乙类药品由省确定。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医保规定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一)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二)由物价部门制定了受到非标准的诊疗项目;(三)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诊疗必须,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属于特殊病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诊疗必需效果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
  3、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医保规定的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各参保人医疗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
  4、报销比例:我市基本医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部分在职职工个人自付比例为15%,1万元以上至5万元部分为10%,退休人员自付比例为在职职工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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