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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关于举办第五届老年文化艺术节的通知(厦老龄委〔2015〕1号)

文章来源:厦门市老龄委 发布日期:2015-05-06 10: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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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老龄委厦门市委老干部局

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厦门市体育局

关于举办第五届老年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厦老龄委〔2015〕1号

各区老龄办、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大实施《老年法》的力度,落实《厦门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展现当代老年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市老龄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决定联合举办“第五届厦门市老年文化艺术节”(以下简称“老年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举办第五届厦门市老年文化艺术节作为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为老年人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作为今年老龄工作的重点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要将相关任务部署到相关单位、相关人员。要将参加老年文化艺术节的对象发动组织好,并在财力、物力、人力和时间上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要借此机会,将老年文化艺术节延伸到基层,以多种形式开展老年文艺节目、作品进广场、进社区、进村镇、进养老院、进退管组织等活动,让更多老年人共享老年文化艺术节的盛果。

二、精心策划,突出特色。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制定承办项目的具体操作方案,讲求艺术性和群众性相结合。对作品(或节目)的总体要求是:内容健康,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紧跟时代,贴近生活,传承文化。能展现当代老年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能以老年人的视角反映厦门风土人文,反映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点滴成效,反映厦门在实施“两个百年愿景”目标、实现伟大中国梦的进程中不断取得的辉煌成就。要把本届老年文化艺术节办成一届有艺术水平、有时代特色、有创新引领效应、为老年人服务的盛会。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市老龄办将充分发挥厦门移动电视频道、《厦门晚报·老年周报》、《海西晨报·夕阳红周刊》等合作媒体以及《厦门老龄网》的作用,广泛宣传老年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和动态。各区各单位也要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扩大老年文化艺术节的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关注度,让精神文化养老成为幸福晚年的重要方式。

四、勤俭办节,确保安全。举办老年文化艺术节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要求,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不追求排场,不奢华浪费,着力在办节水平和综合效益上下功夫。此次活动规模较大、时间较长、参与的单位人员较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计划,充分考虑天气、环境、交通等因素,确保整个活动安全顺利圆满进行。有条件的要为参加活动的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附件:第五届厦门市老年文化艺术节方案

为更好地组织举办第五届厦门市老年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经主办单位协商,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宗旨

通过老年文化艺术的交流展示,进一步推动基层老年文化活动的蓬勃开展,营造欢乐祥和、健康文明的社会文化氛围。展示近年来我市老年文化事业取得的新成果,展现当代老年人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倡导积极、健康老龄化,促进社会和谐。

二、组织机构

“老年文化艺术节”由市老龄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主办,由市老年活动中心、厦门老年大学、市老体协、市离退休干部集邮协会、市老年书画研究会、市老年摄影协会等单位承办。为加强领导,成立“老年文化艺术节”组委会,负责领导组织“老年文化艺术节”各项工作。

(一)组委会

主 任: 倪 超 市政府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

执行副主任: 李文晖 市老龄委副主任、市老龄办巡视员、常务副主任

副 主 任: 洪路平 市委老干部局副巡视员

副 主 任:张剑辉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副 主 任:王 刚 市体育局党组书记

(二)组委会办公室

主任:李文晖(兼)

成员:黄志强 市老龄办教育活动处处长

林 刚 市老龄办调研处处长

黄贤旗 市老龄办综合处副处长

程学良 市委老干部局教育活动处处长

黄天福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社会文化处处长

赵 翔 市体育局群体处副处长

陈雅清 市老体协副主席兼秘书长

刘兴旺 市老年活动中心主任

李便成 市老年活动中心副主任

林小义 市老年活动中心副主任

李龙波 厦门老年大学副校长

郑锡周 市老年书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董复东 市老年摄影协会副会长

三、活动内容

“老年文化艺术节”由开幕式、老年健身操展示、老年教育成果展(包括老年集邮展、老年手工艺制作优秀作品展、老年诗词创作优秀作品展、老年书画优秀作品展、老年摄影优秀作品展)、老年文艺调演、闭幕式等相关活动组成。

四、举办活动项目的时间和承办单位

(一)开幕式,拟5月份举办,由市老龄办承办。

(二)老年健身操展示,拟5月份举办,由市老体协承办。

(三)老年教育成果展,拟7月份举办。

1.老年集邮展,由市离退休干部集邮协会承办。

2.老年手工艺制作优秀作品展,由厦门老年大学承办。

3.老年诗词创作优秀作品展,由厦门老年大学承办。

4.老年书画优秀作品展,由市老年书画研究会承办。

5.老年摄影优秀作品展,由市老年摄影协会承办。

(四)老年文艺调演,拟9月份举办,由市老年活动中心承办。

(五)闭幕式,拟10月21日老年节当天举办,由市老龄办承办。

五、奖项设置

1.“老年文化艺术节”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2. 老年文艺调演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创作奖若干。

3. 其他活动不设奖。

其他未尽事宜由各项目的承办单位进行细化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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