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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龄审定表》记载连续工龄与社保系统记录视同缴费年限不符问题

文章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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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即将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咨询,其档案中《工龄审定表》记载的连续工龄和社保经办机构系统中显示的视同缴费年限不符,此种情况职工应向哪个部门提出复核确认手续?

对于社会保险经办系统记录的视同缴费年限与《工龄审定表》记载的连续工龄不一致的,应向参保人员现养老保险所在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实无误的,由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在《工龄审定表》上签订盖章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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