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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轮候发放的通知

文章来源: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7-12 15: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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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各科室、营业部、管理部,铁路分中心:

为保证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平稳运行,确保住房公积金运营有序,经管理中心办公例会研究,决定对异地贷款实行轮候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7月1日起,我管理中心对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行轮候发放。今后,我管理中心将根据资金存量情况按照贷款审批时间先后顺序分期分批发放。

二、我管理中心实行异地贷款轮候发放期间,正常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受理时限按承诺时限办结,贷款放款时间根据资金存量和使用情况而定。

三、实行贷异地款轮候发放可能给职工申请贷款造成不便,敬请各部门在办理异地贷款业务时向借款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四、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科反映。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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